把一家人的積分集中到高等級的萬豪會員賬戶里,再由他預訂積分房,是一個在家人或朋友間常見的操作。這樣可以充分發揮他高等級會員的權益。那么我們就需要在會員賬戶間轉移萬豪積分。

目錄
一、轉移萬豪積分的前提條件和限制
轉出積分和轉入積分的賬戶都必須滿足下述條件:
- 兩個賬戶均需信譽良好,已註冊滿三十天且已記錄了合格活動(一般是住過酒店)
或者
- 註冊滿九十 (90) 天則無合格活動要求。
轉分限制:
- 會員每個日歷年至多可向另一個會員賬戶轉移 100,000 點積分。
- 會員每個日歷年至多可接受其他會員賬戶轉入 500,000 點積分。
二、轉移萬豪積分的方法
以前轉移萬豪積分只能給客服打電話操作:
- 中國大陸:400 890 3588
- 香港特別行政區:85230512777
- 澳門特別行政區:85362635656
- 臺灣:0080 185 1639
不過現在已經可以在網上自行操作了。
由轉出人打開轉分頁面,填妥下面的表格即可

這里我已經把相應的欄目都翻譯了,其中接收人的會員號要填寫兩次,對方的姓名都用英文填寫,要和他賬戶里的信息一致。確認沒問題,就可以“Transfer Now”了。
一般兩個工作日轉分即可完成。
三、轉分能否延長積分有效期
我們知道萬豪積分的有效期是24個月,任意積分變動都可以順延。很多朋友就會想通過轉移積分來延長有效期。很可惜,萬豪已經堵上了這個漏洞。
在萬豪的條款中已經明確:
1.6.d. 積分有效期政策。會員須在常客計劃中保持活躍狀態,方可保留所累計的積分。如果會員賬戶連續二十四 (24) 個月處于非活躍狀態,該賬戶內所累計的全部積分將會作廢。會員只需在二十四 (24) 個月內通過常客計劃至少賺取一次積分或里程,或兌換一次常客計劃積分,或購買一次積分(如第 2.9 節所述),即可在常客計劃中保持活躍狀態并保留所累計的積分,但下述情況除外。如果會員連續五 (5) 年未保持活躍狀態,則會員賬戶可能會被停用。積分一旦作廢則無法恢復,但只要會員賬戶未被停用,會員仍可賺取新的積分。
i. 并非所有積分活動都有助于在常客計劃中保持活躍狀態。在常客計劃中不計為保持活躍狀態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:
A. 贈送或轉移積分;但是,將積分轉換為里程或里程轉換為積分確實可算作賬戶活躍行為;
B. 接收贈予或轉移的積分
所以要延長積分有效期的話,我們還是買一些積分,或者通過餐飲等方式獲得一些積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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